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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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堂秩序,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初组织一次全校性大检查,由主管校长组织,学校有关领导、各处室主任参加,对学校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部署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每月初安全卫生处组织中层各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每周由学生安全志愿者协会对学校各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安全卫生处每天进行日常检查。

三、主管校长组织学校领导在每学期初、学期末对各处室主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状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督促整改并给予严肃批评。

四、安全卫生处每月对学校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有效,可正常使用,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五、安全卫生处会同总务处及相关部门每两个月对学校用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是教育教学场所(如机房、语音室、伙房等)和学生宿舍,认真落实《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生处要对学生宿舍楼进行经常性检查,特别是对安全用电、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报告总务处进行必要的维护。

七、总务处认真督促伙食组落实《食品卫生条例》和《安全生产条例》。伙食组每周进行一次认真自查,总务处协同保卫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炊食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

八、安全卫生处加强对保安、门卫人员管理,坚持日巡、夜巡制度,做到每班巡查不少于两次,做好督查工作。

九、值班领导每天晚上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确保按时到岗,认真工作。对宿舍就寝情况进行检查。

十、总务处在每年寒、暑假对教室、宿舍的各种设施进行全方面的检查与维修。

十一、学生会、团委会学生干部、各班班干部、宿舍长对教室或本宿舍的各种公共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二、所有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出责任事故。凡出现应检查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或应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现象,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要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