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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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文件收集归档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单位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会议记录、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归档时间和方法

㈠各办(站)发出的文件,由各办(站)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㈡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站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㈢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档案员归档。

㈣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三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㈤每年的三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办(站)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