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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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指导,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推进学校重点工作顺利进展,建设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信息宣传队伍,完善奖惩激励制度,全方位地宣传学校,开创学校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提升学校知名度,推动学校教育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组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  

组 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负责文秘工作的副主任  

成 员:文秘干事、网络管理员及各部门信息宣传员

三、宣传形式与内容  

主要形式:校园宣传阵地、教育网站及其他对内对外宣传与报道。  

宣传内容: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重大会议、校园特色活动、教科研活动及成果、招生就业、师生培训、学校管理与发展等。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分工(略)

(二)规范信息宣传工作流程

一是平时对内宣传由各部门依照学校工作重点自行安排,强调及时性和真实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宣传要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进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校园网等校内宣传阵地向师生发布信息,各部门信息宣传员须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同时要在办公室文秘干事处备案。

二是通过网站、报刊等对外宣传必须经办公室审核备案,重要宣传材料要经过办公室报送校长同意方可发布。

㈢推行信息宣传工作量化制度

学校对中层部门考核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宣传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分值计算按如下办法进行:

A:各处室在学校网站对内每两周至少发布一篇宣传稿件(规章制度、通知、通报等除外),每学期须满10篇,完成任务计60分。学校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每缺一篇扣6分。

B:鼓励各处室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每学期在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不少于4篇,完成任务计40分,每缺一篇扣10分,办公室在每学期末安排考核工作时统计。

C:在学校网站对内对外宣传超出规定任务多发布的稿件不计分数,由办公室统计数量,作为领导评议的参考。

D:在市教育局宣传媒体发布有关学校工作的报道每篇加5分,在市级宣传媒体发布每篇加10分,在省级宣传媒体发布每篇加15分,在国家级宣传媒体发布每篇加20分。同一稿件取最高积分,不重复计分,每篇稿件不少于150字。此项加分总分不超20分,超出的稿件、不能计分的图片等由办公室汇总,作为学校领导考核部门工作的参考。

E:在市教育局以上媒体发布的信息,如是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共同成稿,分别按上述标准计分。

㈣实施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每学年由办公室根据宣传工作统计情况,提出建议名单,报经校长办公会同意,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