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要求,人人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

六、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点燃蜡烛、蚊香要注意安全,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

   十、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