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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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网络中心为我校网络信息的中枢,全校互联网总出口,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日常办公、科研提供各种网络服务,为保护校园网络安全,预防和遏制网络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我校信息安全和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总则

㈠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院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网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㈢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1.大型灾害由学校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中心全力配合。

   2.中型灾害由综治办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3.小型灾害由网络中心相应责任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一、组织机构与职能任务

 ㈠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办公室、安全与卫生处、网络中心负责人

    ㈡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分析;及时处置和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大面积传播;在网络与信息系统遭受大范围境内外严重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时,及时处置和制止,保证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在遇有严重、不可控制的安全事件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协调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网络中心信息承担。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利用信息网以及信息系统发布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伪造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攻击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造成学校信息系统对内、对外重要应用平台瘫痪;破坏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的关键通信线路、节点设备,造成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无法正常有效运行;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大范围损害,无法正常有效运行等事件。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㈠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㈡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㈢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㈣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㈤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㈥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学校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在重要、敏感时期,加大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力度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安全文明上网的教育引导工作,净化校园网网上环境,及时收集信息,排查不安定因素;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电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纪律

㈠各部门在接到案情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㈡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网络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响应校内的各类安全事件。

㈣建立综合信息网络管理服务系统,详细记录、统计网络和主机状况,形成报表供随时查询。

㈤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㈥严格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清查处理后,网站上仍有相关有害信息出现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㈠本预案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